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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据集提供了中国各省级行政区水运客运量的年度统计数据,时间跨度为 1979年至2024年,计量单位为万人。该数据反映通过内河、沿海及远洋航线完成的旅客运输规模,适用于研究水上交通发展、旅游航运变迁、区域水网利用程度以及重大事件(如桥梁建设、高铁开通、疫情)对水路客运的冲击等议题。 数据来源 数据整理自《中国统计年鉴》及各省份统计年鉴,系对原始公开资料的系统汇编,未进行任何数值修改、插补或估算处理,确保所呈现信息与官方发布内容一致。 数据内容 数据在时间维度上覆盖 1979年至2024年共46个年度,在空间维度上涵盖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整记录了各地区水运客运量的长期变化趋势。数据显示,浙江、江苏、广东、四川、上海、湖南、福建、黑龙江等沿江、沿海或拥有大型湖泊/水库的省份长期占据全国水运客运主导地位,而内陆干旱或无通航水域的地区(如宁夏、甘肃、山西等)则规模较小或呈间断性。 数据质量 数据集中存在若干缺失值: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多数年份无记录;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在部分早期或近期年份存在空白。从 1979年起,公路运输包括社会车辆完成数量,从1984年起,还包括私营运输完成的数量(此条主要针对公路,但置于水运表中,可能为模板复用);其二,从2008年起公路运输量统计范围原则上为营运车辆(同上,属公路口径说明);其三,2013年公路水路客货运输数据,源自2013年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统计范围口径有所调整;其四,2014年、2015年公路水路运输量统计数据根据2015年开展的公路水路运输量小样本抽样调查结果进行了调整。尽管前两条主要涉及公路,但后两条明确适用于水路,表明2013–2015年水运客运量数据因专项调查和抽样修正而与其他年份存在统计口径差异,使用时需注意这一结构性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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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据集提供了中国各省级行政区水运客运量的年度统计数据,时间跨度为 1979年至2024年,计量单位为万人。该数据反映通过内河、沿海及远洋航线完成的旅客运输规模,适用于研究水上交通发展、旅游航运变迁、区域水网利用程度以及重大事件(如桥梁建设、高铁开通、疫情)对水路客运的冲击等议题。
数据来源
数据整理自《中国统计年鉴》及各省份统计年鉴,系对原始公开资料的系统汇编,未进行任何数值修改、插补或估算处理,确保所呈现信息与官方发布内容一致。
数据内容
数据在时间维度上覆盖 1979年至2024年共46个年度,在空间维度上涵盖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整记录了各地区水运客运量的长期变化趋势。数据显示,浙江、江苏、广东、四川、上海、湖南、福建、黑龙江等沿江、沿海或拥有大型湖泊/水库的省份长期占据全国水运客运主导地位,而内陆干旱或无通航水域的地区(如宁夏、甘肃、山西等)则规模较小或呈间断性。
数据质量
数据集中存在若干缺失值: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多数年份无记录;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在部分早期或近期年份存在空白。从 1979年起,公路运输包括社会车辆完成数量,从1984年起,还包括私营运输完成的数量(此条主要针对公路,但置于水运表中,可能为模板复用);其二,从2008年起公路运输量统计范围原则上为营运车辆(同上,属公路口径说明);其三,2013年公路水路客货运输数据,源自2013年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统计范围口径有所调整;其四,2014年、2015年公路水路运输量统计数据根据2015年开展的公路水路运输量小样本抽样调查结果进行了调整。尽管前两条主要涉及公路,但后两条明确适用于水路,表明2013–2015年水运客运量数据因专项调查和抽样修正而与其他年份存在统计口径差异,使用时需注意这一结构性断点。